海兴县土地纠纷背后:行政执法不仅要追求“清场速度”,更要呵护“民生温度”

【海兴县事件脉络回顾】

在河北省海兴县海港路北侧,一片占地41亩的土地租赁成为了县里焦点。孙某某等十几位投资人,于2016年9月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按照每年35万元的标准累积缴纳了315万元租金,更是在这片土地上倾注了巨大的心血——建设厂房、办公室,安装生产设备。

然而,2026年初,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一纸强制拆迁公告击碎了大伙的经营梦。人们赫然发现,该地块早在2014年就已被政府征收。这意味着,多名投资人九年的投资与租赁,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份“隐瞒真相”的无效合同之上。一边是必须执行的政府强拆指令,一边是即将化为乌有的几百万个人资产,“面对拆迁,我们该何去何从?该搬往何处?” 更让人焦灼的是,项目涉及众多入股者,都是当地的农民进行的创业,大家的血汗钱投入其中,如今经营戛然而止,这些人往后该怎么生活? 投资人无奈之下将土地出租人诉至海兴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协议无效、返还租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执法目标的单一性与社会矛盾的复杂性

在海兴县城市建设与土地储备的过程中,收回已征收土地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从法理上讲,政府有权要求任何占有已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搬离。但在本案中,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投资人并非恶意的“钉子户”,而是一个被欺诈的、支付了巨额对价的“善意第三人”。

如果行政执法仅仅追求“如期收回土地”这一个单一目标,采取简单的强拆或硬性驱逐,那么作为受害者的合法诉求将被彻底边缘化。行政权力在面对这种“民事欺诈”与“行政征收”交织的矛盾时,如果只展示硬度而缺乏温度,极易引发社会信任危机。海兴县相关部门应当意识到,保护守法创业者的利益,与完成征收任务同样重要。

行政协助义务:政府应成为受害者的“撑伞人”

在法治政府的框架下,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负有适度的保护义务。当海兴县政府发现该地块存在长达九年的违规租赁且涉及巨额资金时,不应仅仅发出强拆通知,而应启动行政协助机制。

首先,政府可以利用行政调查权,协助投资人查清出租人在过去九年中的获利情况,为法院的资产保全和后期执行提供事实依据。其次,在强制拆除的设定上,应考虑到投资人搬迁需要场地,厂房、机器设备、安置员工等实际困难,给予合理的缓冲期,而非“一刀切”地要求立即清场。

更重要的是,政府应积极引导投资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执法部门能明确表态支持受害者向欺诈者追索损失,这种立场本身就是对市场正义的守护。

利益平衡点:探寻腾退补偿的“第三条道路”

在海兴县这起纠纷中,投资人建设的厂房和办公房已经成为土地价值的一部分。虽然协议可能无效,但投资人的投入是客观存在的。政府在收回土地后,是否可以考虑将这些现成的基础设施纳入未来的规划利用?

如果这些建筑物可以补办规划,政府是否可以评估其残值,由后续土地使用方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补偿?或者在异地安置、新址租赁上给予优惠政策?这种“变通”并非违原则,而是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公民损失的良策。

让法治在海兴县更有质感

海兴县这起土地租赁纠纷不仅是一场金钱的纠纷,更是一次关于行政伦理的拷问。政府在行使管理职权时,应始终保持一种人文关怀。执法不应是公民创业路上的“终结者”,而应是复杂矛盾的“化解者”。我们期待,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能够看到政府跨前一步的主动担当,让受害者在法律的严冷中感受到一丝正义的温存。